采购指南

政府采购干什么了?

2016-12-21   浏览次数:16135

“16万农村贫困学生吃上营养餐”,这是黑龙江日报今年8月中旬的消息。消息的导语写得很好:“谭莹莹是汤原县一名普通的小学生,虽然暑假生活自由自在,但她十分盼着开学”,因为开学了就有丰盛的营养早餐。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学生营养餐发烂鸡蛋、阻挠记者参访进而殴打等现象是个别的,是“十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关系。三元钱“发一盒奶和一小包饼干”的恶劣绝对不是普遍现象。

无奈吃的东西不能用“个别”与否衡量,如果不是孩子“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中国教育报记者断不会两度深入甘南。而且学校某女性大喊“他们俩问了学生营养餐的事情,不能让他们俩走!”也反证了问题的严重性。

所以,殴打记者导致刘盾“头部外伤”而需要住院治疗,刘博智“右肘部软组织挫伤”,就不仅仅是“副所长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的问题,而是涉嫌故意伤害。“携带记录仪的警察扭过身去”,不对现场画面记录,”打完人以后,“他给打人的警察佩戴上了执法记录仪”,更是涉嫌故意破坏证据。接下来的套路大家很熟悉:“涉事派出所没有按照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查无对证。

处理当然是及时的:打人的李所长被撤职,甘南县委书记向社会公开致歉、也向两名被打记者当面道歉;黑龙江省将开展学生营养餐工作大检查,“对违纪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撤职”是结局还是开始?坊间“有保护处理之嫌”的呼声震天,甘南方面如何回应?

更有意思的是省教育厅长与省委书记的对话。

据《经济日报》描述,12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省长陆昊“怒批教育厅”:政府财政平台采购中心干什么了?对问题不能捂着,谁的钱都挣啊,臭鸡蛋还敢卖给孩子吃?厅长也当即辩解:臭鸡蛋不是教育系统采购的。而且,学生营养餐问题上半年就发现了。

窃以为辩解是及时的。省长也不能“官大压死人”,有话好好说,说明会议的气氛还是平等的。

问题在于:不是教育系统采购的,教育主管部门是不是可以推卸责任?是谁允许不法商贩承包学校营养餐的?不是有学生拍照监督吗?为什么没有起作用?学校方面为什么对于记者的到来惊恐万状?

四年前,新华网就已经有“湖南凤凰营养午餐孩子吃不饱”,支教的大学生拍下照片发到微信:营养午餐只有一份牛奶和一个小面包,面包直径6厘米、厚1.5厘米,"只有巴掌大",牛奶还有过期的。
看来仅仅黑龙江一省“大检查”是不够的,而且仅仅“批评教育”更是远远不够的。对孩子的黑心与残忍,犯的是“让中国人断子绝孙”罪,一定要严惩!

所以,厅长现如今还在推脱说采购自无责,说是“旧闻”——潜台词是被“炒作”——实在是大大地不应该。省长问得针针见血:“鸡蛋是采购中心供应的,但是不是学校验收的臭鸡蛋?难道没责任吗?换成自己家买臭鸡蛋能要吗?”莫非相关的民政、工商、卫生等部门“责任分摊”教育部门就轻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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