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现场
仪式现场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居民社区微型消防站、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村镇(街道)、社区及重点单位初起火灾防控能力。8月13日上午,嘉善县举办全县微型消防站”车辆发放仪式。嘉兴支队支队长何肇瑜,嘉善县委常委、副县长曹国良,嘉善政法委副书记吴为民,嘉善县办公室副主任邓国忠,嘉善县安监局副局长万治明,嘉善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吴益民、高鹏大队长出席会议,全县各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队员等两百多人参加活动,会议由公安局副政委郁新喜主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领导亲自挂帅。嘉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过前期专项开会研究,制定下发《嘉善县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村自愿消防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建站责任,全面铺开微型消防站建设。同时县委领导亲自挂帅,通过实地查看、开试点会等方式,以点带面,指导全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铺开。
为确保站点正常运转,全县站点采取“县配、街道管”运转保障模式,县政府先后投入专项经费614余万元予以保障,有效解决了经费不足问题。社区微型消防站、村志愿消防队建队购置的车辆装备器材经费分别由县财政承担50%,街道、镇、村(居)委会共同承担50%,后续装备采购及日常经费由街道、镇、村(居)委会保障。
为确保站点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大队对辖区19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个社区、104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排摸,梳理掌握底数及实际情况,并坚持百分之百全覆盖的原则,最终确定215个点进行创建。在车辆、器材装备采购上,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全县共购置微型消防站小型车辆154台,购置战斗服600余套、灭火器1200余具,水带、水枪等器材1000余件(套)。
为寻求拓展社会单位人员岗位职能与“定人定岗定责”要求的有机融合。微型消防站在人员编配上规定,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站长1名,队员确保在5名以上。人员挑选由各重点单位、街道、镇、村(居)委会确立,队员可由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但必须经基本灭火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此外,为鼓励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及时纳入嘉善民间组织(嘉善蓝天救援队),将130名队员化整为零,编入各微型消防站点,防止发生各站点因勤务、事务过多造成人手脱节的现象,确保各站点人员时刻充足。
为强化各站点作用发挥,确保微型消防站实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大队制定微型站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备勤制度、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业务训练制度等7项制度,对微型消防站队伍组建、职责任务、人员培训、比武竞赛、日常管理、培训考核等事项进行规范。同时,微型消防站与大队推行“双向互动”机制,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及宣传人员将定期定点深入村镇(街道)、社区及重点单位,指导微型消防站队员灭火救援实操技能、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等业务,微型站定期组织到大队消防站参观学习,全面提升微型消防站工作业务水平。
截至目前,嘉善县154个村、社区,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215个微型消防站全面实现有人员、有车辆装备、有执勤站舍、有经费保障的“四有”要求,全面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为主力、以社区微型消防站为补充、以村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夯实全县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县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