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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武汉国税试点使用执法记录仪

2017-04-05   浏览次数:2545

湖北税务人员执法是否规范,将全程“有像可查”。1日,武汉国税第四稽查局、武汉市国税局稽查局、青山区国税局与青山区地税局联合举办“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武汉市国税局启动执法记录仪。

武汉国税第四稽查局工作人员现场向市民演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功能。记者看到,此次配发的执法记录仪比普通手机略小,可悬挂于胸前,也可依托三脚架摆放。该执法记录仪通过内存卡,可实时存储执法过程中的录音和录像。

据了解,以往,稽查人员在发生出示检查证件、出具税务检查通知书、与纳税人约谈、采集证据等纯行为化的执法行为时,难以痕迹化,无法通过文书等形成可追溯、可查验的证据,因此导致税务稽查可能出现争议纠纷。

今后,在文书送达、签证核实、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税务行政强制等检查执法环节,武汉国税第四稽查局执法人员都将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执法记录仪的存储信息,会定期上传到专用计算机,以备随时调取,为可能产生的涉税纠纷提供有力证据。

武汉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记录仪能有效督促税务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大幅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实现“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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