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聚焦】用记录仪破解城管执法之难

2017-04-07   浏览次数:4417

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日前,住建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对外宣布,《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这绝对是件好事。客观地说,有一段时间,城管在公众中的形象不是太好,经常与暴力执法、打人等事件挂钩。而且许多时候,由城管现场执法引起的冲突屡屡引起舆论争论,多起案件都陷入“罗生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很多案件的争论中,都缺少真实的现场执法视频资料证据。久而久之,城管执法公信力下降,社会矛盾激化。特别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在相当多的执法过程中,被执法群众往往也会自己拍摄视频,如果城管执法没有自己的视频,那公众的判断只能从群众拍摄的视频去判断。在多起案件中,一旦公众的视频流传到网上,舆论几乎一边倒。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及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5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就开始对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确保所有执法活动都可回溯式管理。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好处非常明显。一方面规范了执法机关的现场执法活动,防止个别人员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另一方面对于被执法对象也是一种约束。这种双向震慑,对防止产生误会、降低冲突烈度,都有重要作用。现在城管也开始实行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护。要知道,法治进步就是这样通过不断改进,一点一点推动的。人们对城管执法活动的信任与配合,也是这样通过不断完善,一点一点积累的。可以说,城管执法活动在这种全方位监督中,失去的只是误解,获得的将是更多信任。

不过,小马飞刀想说的是,执法记录仪只是一个工具,既然是工具,那就受人操控,受人摆弄。小马飞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关键时刻,相关设备总是出现这样那样的“故障”的事,现实中并不少见,以至于给真相的水落石出带来障碍。因此,要想从根本上保护真相,仅靠技术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出台,但是这一点,在《办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才能让这一创新妥妥落地。 




上一篇: 超强“魔鬼周”十天九夜 特战兵不是你想当就能当!

下一篇: 【品牌通】义乌黑鹰: “一路随行 整装待发” 给你专业的户外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