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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消防转制后,消防工作又有新变化!

2019-07-31   浏览次数:10514

继去年消防转制后,消防工作又有新变化。

7月29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

前一天,28日晚上,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5部门起草,3月审议通过

自去年机构改革以来,消防一直备受关注。

去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去年10月9日上午10点,“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意味着消防官兵正式退出现役。

根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支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设有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和队旗、队徽、队训、队服。

11月9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如今,转制后的消防又有了新的文件。在国新办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起草形成《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送审稿。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即可运营

据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

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此前,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是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那么,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如何加强对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

琼色说,放宽市场准入后,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对场地设备、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活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

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

将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表示,在此次消防执法改革中13种消防产品将调整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13类消防产品包括: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灭火剂、建筑耐火构件、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火灾防护产品、消防给水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一种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管理制度。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没有经过认证,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不能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刘卫军说,此次调整出的13种产品,基本为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而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的产品质量也比较稳定。

他提到,通过此次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企业1万余家,将大大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除此之外,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意见》,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发布会上说,消防部门将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具体来说,现职消防人员一律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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