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纲要共分为19篇,其中“第十五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中的“第五十四章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有两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内容:
以下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章节具体内容:
第五十四章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监管监察执法,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
加强矿山深部开采与重大灾害防治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
在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
第四节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强化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
开展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
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
加强和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与能力。
科学调整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
构建应急指挥信息和综合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加强极端条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发展巨灾保险。
内容来源: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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