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25   浏览次数:9109



第一部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

况说明

九、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自治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自治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下属9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部门本级下设20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应急指挥中心、教育训练处、执法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授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8家,纳入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统计信息中心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减灾中心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中心

部门编制数361人,实有人数315人,其中:在职223人,新增加10人;退休82人,离休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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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5,156.4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部门收入预算15,15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56.49万元,占89.44%,比上年预算增加273.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工资及个人部分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经营收入1,600.00万元,占10.56%,比上年预算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本年经营收入预算为0,较上年减少160万元。

三、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支出预算15,1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4.35万元,占23.65%,比上年预算增加175.3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增加预算73.43万元,同时厅机关、矿山应急救援总队等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工资及个人部分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1,572.14万元,占76.35%,比上年预算减少62.9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取消或压减部分项目:厅机关减少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50万元,调减应急管理和执法检查项目支出29.1万元,矿山应急救援总队压减矿山安全预防检查及矿山抢险救灾和战备实战训练经费项目支出80万元,仅新疆消防总队增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项目支出预算99万元,其他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压减。



四、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56.4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56.49万元。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303.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住房保障支出210.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96.04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及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五、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86万元,占25.54%,比上年预算增加1383.8万元;主要本年新增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增加预算73.43万元,同时厅机关、矿山应急救援总队等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工资及个人部分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0,093.63万元,占74.46%,比上年预算增加1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拨款有增有减,总体略有增加。其中,新增新疆消防总队增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项目支出预算99万元,减少厅机关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50万元,调减应急管理和执法检查项目支出29.1万元,其他各直属事业单位项目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4万元,占3.30%。

2、卫生健康支出303.04万元,占2.24%。

3、住房保障支出210.67万元,占1.55%。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96.04万元,占92.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3万元,提高23.5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医疗缴费基数提高,相应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6.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医疗缴费基数提高,相应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6万元,提高6.44%,主要原因:在职人数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安科院在职人员减少1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3.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3万元,提高5.7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医疗缴费基数上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6.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8万元,提高4.42%,主要原因:新增宣教中心,人员增加,且医疗缴费基数上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9万元,提高5.06%,主要原因:新增宣教中心,新增人员,医疗缴费基数上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7万元,提高9.1%,主要原因:新增宣教中心,人员增加,且缴费基数上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1,306.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9.87万元,提高11.03%,主要原因:新增宣教中心、新增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缴费基数上调,公用支出增加。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3.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7万元,提高8.0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缴费基数上调,缴费支出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59.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9万元,提高48.86%,主要原因:新增宣教中心,新增人员,医疗缴费基数上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29.85万元,下降96.71%,主要原因: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00万元反映在2240106安全监管中,2021年该专项资金反映在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削减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6.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5万元,提高0.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自然增长,缴费基数上调,缴费支出增加。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4.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6.89万元,提高583.62%,主要原因: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反映在2240106安全监管中,2021年该专项资金反映在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755.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万元,提高1.75%,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新疆消防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项目,增加经费99万元。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未发生变化。



六、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宣传、职工

宿舍租赁费等设立的政策依据:一、项目申请依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2020年支出情况、厅机关各部门

申报建议及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申请预算资金120.15万元。2020年此项目支出预算批复数150万元。预算安排规模:120.1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120.15万元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名称:2021年自治区消防业务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下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组通字(2019)37号);财政部、应急部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建(2020)38号)。预算安排规模:5,656.18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资金分配情况:新疆消防救援总队5656.18万元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补贴人数:346人

补贴标准:5.85万元

补贴范围:一是工资、社保、公积金缴纳,以及总队本级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2021年高危行业补助,人员伙食费用补助等;二是基本运维经费用于总

队消防业务工作的经常性、消耗性支出

补贴方式:社会化发放

发放程序: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发放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消防队员,有效保障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保缴费。


(三)项目名称: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2008年经自治区批准同意,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用于实施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工程项目,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等的专项经费,自2008年起安排专项资金。2018年10月,为了加强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其中规定“组织设立安全生产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建设项目及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保障安全监管执法费用.”。

预算安排规模:3,50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资金分配情况:待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5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项目名称:2021年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生活补助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根据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关于提高伙食标准和享受地方政府伙食补助的通知》,各单位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补助,按照同地同待遇的原则,森林消防队伍执行属地消防救援队伍伙食费标准,用于补助队伍人员

伙食费。预算安排规模:6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森林消防总队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森林消防总队6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补贴人数:85人

补贴标准:23.4元/人/天

补贴范围:森林消防救援人员

补贴方式:社会化发放

发放程序: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发放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保障森林消防救援人员高标准完成应急救援任


(五)项目名称: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为确保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新疆)站顺利组织考试,为消防事业提供大量人才。

预算安排规模:99.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消防救援总队6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项目名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信息专项业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党编委[2019]35号,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该机构承担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指挥的信息服务与技术支持、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预算安排规模:8.2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信息中心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信息中心8.2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国务院令第645号)和《危险化学品

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

办公室承办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

工作。


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办公室组织自治区及兵团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登记工作;对登记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现场核查;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数据库,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信息支持;开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工作,开展登记培训及指导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有效履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职责,依据《关于不宜收取危险化学品登记经费的复函》(财综〔2004〕90号)要求,危险化学品登记所需经费。

预算安排规模:7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70.0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考试专项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4号令)、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新安监人〔2013〕161号要求,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一)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相关工作制度;(二)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考试题库的开发、管理、定期更新与维护工作;(三)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网络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四)指导监督考试点工作;(五)承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七)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审核和注册初审工作;(八)负责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九)负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开发及题库建设。

(十)负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

师继续教育培训。为有效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

预算安排规模:52.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52.0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九)项目名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业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党编委[2019]35号,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用于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预算安排规模:7.3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7.3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十)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业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党编委[2019]35号,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指导、监督全区安全生产(不包括煤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或跨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并监督整改工作专项业务支出

预算安排规模:10.8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10.8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十一)项目名称:矿山安全预防检查及矿山抢险救灾和战备实战训练经费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通过矿山抢险救灾,如果全疆范围矿井发生事故,及时赶往事故矿井,对矿井生命财产和物资财产进行抢救,并保证良好的社会效益。2、通过战备实战训练,保持和不断提高救护指战人员抢险救灾的能力,不断提高救护指战人员掌握新技术新装备的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基地的整体救灾作战能力。3、完成全疆各救护队专职及兼职救护队员的培训工作。4、通过服役制,对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效的补充。5、救护装备的每年强制检验保证了救护装备达到安全可使用的要求,保证了正常的抢险救灾及训练。6、新增的矿山救护专用装备的使用提高了单位的业务能力,

提升了单位的战斗力。


二、具体职能依据(一)抢险救灾项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AQ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第5.2.1条(第6页)、第6.1.5条(第9页)、第6.5.2条(第13页),第275条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矿山安全预防检查项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AQ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第5.2.1条(第6页)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战备实战业务训练项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AQ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第8.2.2条(第22页)。(四)全疆救护指战员培训: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新疆矿山救护基地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证》3、《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4、新煤安监发[2009]100号《关于印发(新疆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五)强制检验项目:1、煤安字[1995]第376号《煤矿救护规程》第7.2条(第13页)、第6.2.1条、第6.2.2条和第6.2.5条、第6.2.6条、第6.2.7条、第6.2.8条(第12、13页)。(六)矿山救护专业指战人员强制培训项目:安监总办字[2005]111号《关于印发(矿山救护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七)对全疆矿山救护队专业指导及检查项目:全国区域性矿山救护基地的职能、《矿山救护规程》第5.2.1条。(八)救护指战员劳动保护项目,煤安字[1995]第376号《矿山救护规程》第5.1.5条(第6-7页)、第6.5.3条、第6.6.2条,第十三页图。(九)矿山安全事故勘察项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预算安排规模:34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340.0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社会效益:促进煤炭企业安全形势好转


(十二)项目名称:中央下放煤炭企业亏损补贴项目

设立的政策依据:1.《关于同意新疆矿山救护基地执行服役合同制的复函》

(新政办函[1999]33号);《关于新疆矿山救护基地救护队员工资待遇的通知》

(新人薪字【2000】77号)。

2.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财经字[1998]39号)。管好西山煤矿国有资产,做好服务工作。承担上世纪六十年代国有煤矿因工伤残、离退休、抚恤人员和落实政策精简下放人员对管理和服务工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65000001525号)。

预算安排规模:17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

资金分配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170.0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补贴人数:32人

补贴标准:660元/人/月

补贴范围: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补贴方式:现金

发放程序:财政审批后发放。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八、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8.25万元,公务接待费14.57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九、关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级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和8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1.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18.21万元,降低65.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贯彻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预算59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4.58万元。2021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房屋6,863.56平方米,价值733.52万元。2.车辆50辆,价值260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价值603.4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9辆,价值614.27万元;其他车辆28辆,价值1385.64万元。3、办公家具价值435.58万元。4.其他资产价值11710.7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涉及预算金额

10093.63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待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内容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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