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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21-04-01   浏览次数:10343



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预算绩效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属企业和驻冀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起草煤矿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矿企业准入管理。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煤炭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对煤矿企业执法检查。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省属企业及驻冀中央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八)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1年预算收入3028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32.5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单位资金)274.01万元,上年结转4379.62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1年支出预算3028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0.2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124.5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615.70万元;项目支出17166.35万元主要为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经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1年预算收支安排30286.19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509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0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677.35万元,主要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6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6.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49.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149.47万元);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用车运维费50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工作要求,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抓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是要达到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大灾害救助能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较大事故进一步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二)分项绩效目标

1、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绩效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6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体制、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厘清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努力形成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

绩效指标:理顺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建设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2、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绩效目标: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攻坚。积极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加大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力度。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切实抓好冶金、非高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

绩效指标:建立2个专题和14个专项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台账。针对50个尾矿库进行在线安全检测现场检测,对35个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排查30家危险化学品方面企业,对14个设区市(省直管县、雄安新区)的40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工贸行业行业央企、省属以上重点企业进行执法监察,并对执法检查中的企业隐患问题进行100%整改。

3、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绩效目标:加快配备装备进度,优化装备结构;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全省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加大应急救援演练力度。

绩效指标:配备现场侦察、卫星定位、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防洪抢险、抗震救灾等5类装备,举办应急演练及救援队伍培训班14期,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次,防汛演练的次数2次,联合全省14个市各组织一场自然灾害救助演练。

4、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绩效目标:发挥好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作用,,加大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有效减少火灾发生。扎实做好防大汛的各种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实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台账,及时组织开展应急生活救助活动,科学做好冬春灾害救助工作。

绩效指标:开展河北省第一次全国风险普查,形成省级相关数据库,采购40套赴火场个人装备数量,对所储物资进行维护保养,保障物资处于良好的待使用状态,通过省级储备物的财产保险投保率达到100%,对全省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提供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的总体救助率达到85%。

5、强化科技信息支撑保障

绩效目标:着力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智慧应急”平台,为研判风险和应对灾害提供辅助支持。

绩效指标:发送防灾减灾救灾短信提醒不少于10万条,有效提升群众自然灾害防范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6、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绩效目标:组织编制《河北省应急管理事业“十四五”规划》,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全国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绩效指标:制作“农村大喇叭 安全之声”应急与安全知识普及音频、安全公益广告80集,安全生产月宣传品发放3万份,“5.12防灾减灾周”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2万份,发放《应急与安全手册》4万份。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打通应急管理 “最后一公里”,完善应急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对省安委、省减灾委、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等6个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形成防抗救有机结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查找和破解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的难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逐条逐项制定改进措施,修订《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制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分类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定期发布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

2、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纵向对接省委省政府、应急部和市县应急管理机构,横向联接省消防、地震、自然资源、林草、水利、气象、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北京、天津等应急管理单位,前端接入生产企业和突发事件救援现场,作为全省应急管理信息汇聚共享平台和智慧应急处置中心,全面提升精准监管、风险预警、辅助决策、指挥救援等能力。二是开展《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开发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通信系统,更新和完善应急通信指挥装备、通信装备和其他专用装备,提升现场应急指挥能力。三是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库,接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使用、经营等企业监控数据,做到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提升科学预防,强化过程管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四是推进“应急管理一张图”建设和应用。全面汇聚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及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利用高清影像、三维、地形等电子地图实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各类信息的汇聚、检索和可视化呈现,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

3、打牢应急管理基础。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应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网络直播活动,加强公众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普及,推广经验做法,培树先进典型,曝光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三项岗位”全部持证上岗,严格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全覆盖。深入开展以企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主的应急教育培训,高标准完成国家矿山救护大、中队指挥员培训任务。三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组织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四是抓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发布、推广使用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标准化建设与“双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五是强力推动安责险实施。推动各地各部门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项纳入监管重点和执法必查项,确保6月底前完成高危行业领域投保工作,充分发挥安责险的事故预防功能。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遵循目标导向、权责对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适时适当的原则,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重点关注重大专项以及支出进度缓慢、管理基础薄弱的项目,动态掌握政策和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采取措施,合理利用和报送绩效监控结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投向的准确性、安排使用的有效性、投入方式的科学性、产出效益的经济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绩效预算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为加快我厅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办法》,我厅于3月底、6月底、10月底对各处室和厅属单位的预算支出进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厅党组汇报。同时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厅财务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突击花钱、违规花钱等违法违纪行为。

5、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为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我厅重点加强以下工作:1、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制度,持续加强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完善。2、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时,固定资产验收小组应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的品目、数量和标准进行验收,如有必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3、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核实报废或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原值、已使用年限及折旧提取情况,及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资产处核销及备案。

6、加强内部监督。按照审计署印发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我厅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财政财经政策,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加强部门内部控制、建立内审体制机制和强化监督指导为重点,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部分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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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215.75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18.96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河北省省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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